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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目三考试综合评判标准

综合评判:

1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;

2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;

3遮挡、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;

4行驶中空挡滑行;

5不能正确使用灯光、雨刮器等车辆常用操作件;

6不按规定速度行驶;

7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cm;

8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;

9单手控制转向盘时,不能有效、平稳控制行驶方向;

10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s;

11车辆行驶方向控制不准确,方向晃动,车辆偏离正确行驶方向;

12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、速度;

13使用档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,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;

14车辆在行驶中低头看挡或者连续2次挂档不进;

15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;

16违反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,影响交通安全;

17制动、加速踏板使用错误;

18不按交通信号灯、标志、标线或者民警指挥信号行驶;

19考生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;

20车辆行驶中骑轧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;

21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;

22争道抢行,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;

23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;

24连续变更两条或者两条以上车道;

25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、非机动车时,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;

26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,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过的车辆、行人、非机动车;

27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、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;

28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、鸣喇叭等安全措施;

29因观察、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;

30起步时车辆后溜,但后溜距离小于30cm,10分;

31驾驶姿势不正确,10分;

32起步或行驶中挂错档,不能及时纠正,10分;

33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,10分;

34起步、转向、变更车道、超车、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,10分;

35起步、转向、变更车道、超车、停车前,开转向灯少于3s即转向,10分;

36转弯时,转、回方向过早、过晚,或者转向角度过大、过小,10分;

37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,10分;

38制动不平顺,10分;

39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,10分;

40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,10分;

41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喇叭,10分;

42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,不按规定让行,10分;

上车准备:

1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;

2打开车门前不检查后方交通情况;

起步:

1制动气压不足起步;

2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;

3起步前,未观察内、外后视镜,未侧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;

4启动发动机时,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(驻车档);

5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,但能及时纠正,10分;

6发动机启动后,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,10分;

7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,5分;

8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,5分;

9起步时,加速踏板控制不当,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,5分;

10启动发动机前,不检查调整驾驶座椅、后视镜、检查仪表,5分;

直线行驶:

1方向控制不稳、不能保存车辆直线运行;

2遇前车制动时,不及时采取减速措施;

3不适时通过内、外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,10分;

4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或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,10分;

加减档位操作:

1未按指令平稳加、减档;

2车辆运行速度与档位不匹配,10分;

变更车道:

1变更车道前,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;

2变更车道前,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,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;

靠边停车:

1停车前,不通过内、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;

2考试员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,未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;

3停车后,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;

4停车后,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;

5下车后不关闭车门;

6停车后,未拉紧驻车制动器,10分;

7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,10分;

8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,5分;

9停车后,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cm,10分;

直行通过路口、路口左转弯、路口右转弯:

1不按规定减速或者停车瞭望;

2不观察左、右方交通情况,转弯通过路口时,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;

3遇有路口交通阻碍时进入路口,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待;

4左转通过路口时,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,10分;

通过人行横道线、学校区域、公共汽车站:

1不按规定减速慢行;

2观察左、右方交通情况;

3未停车礼让行人;

会车:

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,不减速靠右行驶,或未予其他车辆、行人、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;

2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,紧急转向避让对方来车;

3会车困难时不让行;

超车:

1超车前不通过内、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;

2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,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;

3超车时,未侧头观察被超车车辆动态;

4超车时,未与被超车辆保持安全距离;

5超车后急转向驶回原车道,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;

6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行车道的道路上从右侧超车;

7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,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,10分;

掉头:

1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;

2掉头地点选择不当;

3掉头前未发出掉头信号;

4掉头时,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,10分;

夜间行驶:

1不能正确开启灯光;

2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,使用远光灯;

3通过急弯、坡路、拱桥、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,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;

4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;

5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;

6超车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;

7在有路灯,照明条件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,使用远光灯;

8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;

9进入无照明、照明情况不良的道路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,5分。